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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上半年如皋市卫健系统部分单位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今日招聘 | 发布时间:2024-05-23 23:56:23 |  访问: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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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城市:南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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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人员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如皋市卫健系统部分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10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2024年上半年如皋市卫健系统部分单位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下称《岗位简介表》。

二、报考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1988年5月至2006年4月期间出生具有研究生学历及学位的人员以及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放宽至1983年5月以后出生。招聘岗位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止的累计2024年5月工作经历按月计算。

4.具备拟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1资格条件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8月31日。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号第16条规定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中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

2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5.报考已实行执业准入资格制度岗位的人员如符合本公告有关规定暂未取得相应执业或技术资格的须在聘用后1年内取得相应执业资格或技术资格否则予以解聘。

6.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7.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情形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年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4.国境外留学毕业但截至报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报名

一招聘岗位

招聘单位、岗位、对象、人数、专业、学历及要求等具体信息详见《岗位简介表》。岗位简介表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市人社局网页***rgsrsj/sydwzl/***下同、市卫健委网页***rgswjw/xxgk/***下同公告。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4年6月3日-6月4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200至500。

报名地点如皋市公共卫生中心3楼报告厅如城街道大司马南路120号

三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到报名点现场报名也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或受他人委托代为报名受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人的委托书原件须由委托人本人手写签名、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如因委托书非委托人本人手写签名而引起的一切争议或纠纷后果均由委托双方自行解决与招聘单位无关。

四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并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一致。应聘者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1张②报考人员本人签字的《2024年上半年如皋市卫健系统部分单位公开招聘备案制人员报名登记表》一份附件2可下载③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④学历证书外省院校另须提供学信网二维码学历认证原件及复印件⑤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⑥如皋市内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报名须取得单位同意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现场不提供复印服务

五由如皋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卫健委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达到规定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市卫健委网页公告由市卫健委负责告知有关人员并允许其改报本公告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时间2024年6月5日上午830-900改报地点如皋市公共卫生中心1309室。

六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将取消其报考及录用资格。

七本次公开招聘收取笔试费100元。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收取面试费100元。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于2024年6月6日14∶00-16∶30到如皋市公共卫生中心3楼报告厅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

八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四、考试

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考试。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实践操作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其中H-1岗位免笔试H-2H-23岗位进行笔试和面试。考试由如皋市卫健委组织实施。

一笔试

1.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笔试科目详见《2024年上半年如皋市卫健系统部分单位公开招聘备案制人员岗位简介表》。考生参加笔试时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

2.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为闭卷考试全程封闭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3.公布成绩。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笔试阅卷结束后研究确定各类岗位的笔试合格分数线。

笔试成绩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市卫健委网页公告。同时公布参加面试实践操作技能测试的人员名单和领取《面试实践操作技能测试通知书》的时间、地点逾期不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实践操作技能测试资格。

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的2倍确定参加面试实践操作技能测试的人员不足2倍的按实确定。末位同分的考生一起进入面试实践操作技能测试。如有主动放弃面试实践操作技能测试资格的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面试实践操作技能测试

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实践操作技能测试通知书》。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重点考查应试者的计划、决策、组织协调、应变、创新、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其中岗位代码为H-7、H-8、H-9、H-10、H-12、H-13、H-17、H-21、H-22的面试形式为实践操作技能测试实践操作技能测试重点为临床护理技能和操作水平。

面试实践操作技能测试成绩以百分制计分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设合格线60分。考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三总成绩

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其中岗位代码H-1考生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岗位代码H-2H-23的考生笔试成绩和面试实践操作技能测试成绩各按50%计算总成绩总分为100分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岗位代码H-7、H-8、H-9、H-10、H-12、H-13、H-17、H-21、H-22的实践操作技能测试成绩即为面试成绩。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体检由市卫健委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体检人员确定。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应聘岗位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考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加试成绩高者在前。

考试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卫健委网页公告。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侧重于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水平等。考察工作由市卫健委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六、公示、聘用和递补

一公示。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人社局网页、卫健委网页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用人单位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聘用手续逾期作自动放弃。拟聘用人员与有关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规定自行负责解决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三递补。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依次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2.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它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七、用工形式及福利待遇

一本次招聘人员的性质为劳动合同备案制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社会保险实施人员规范管理严格考核。

二招聘人员待遇和保障按国家相关政策及我市卫健系统医疗机构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应聘人员符合《如皋市卫生健康人才引进培养实施办法》皋政办发〔2019〕106号条件的按照文件精神给予相应奖励。

八、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九、政策咨询

本《公告》由如皋市卫健委解释。

政策、考务咨询0513-87512783如皋市卫健委人事科

监督举报电话0513-87199952如皋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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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皋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5月22日


附件:

附件1:2024年上半年如皋市卫健系统部分单位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docx

附件2:2024年上半年如皋市卫健系统部分单位公开招聘备案制人员报名登记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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